东莞市好帮手会计服务有限公司

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1号解读: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实操指南

财税知识 发布日期:2026-07-25 作者:好帮手会计
摘要导读:2023年第1号公告明确小规模纳税人月销10万/季销30万免征增值税、超标准按1%计税的完整征管规则,涵盖开票、申报、预缴、期限选择等实操细节,政策稳定执行至2027年底,个体户和小微企业必读。

2023年第1号公告明确小规模纳税人月销售额10万元以下(含本数)、季度销售额30万元以下免征增值税;超额部分按1%低税率计税。

东莞好帮手会计 · 16年财税服务保障

如需办理工商财税业务或咨询政策详情,欢迎致电专业顾问:

📞 13686280746(李小姐)

地址:东莞市莞城区可园南路33号福禧大厦801室